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不料台化停工一年後爭議再起。縣府環保局長江培根表示,追查發現台化涉嫌從九十七年起,就涉嫌蓄意規避核實申報進口生煤成分,不符環評標準,經估算將追溯裁罰十二億元不當得利。
台化彰化總廠表示,廠區共有三座鍋爐,其中兩座是環評法通過前設置,另一座則依新法勾選申報,如今卻淪為縣府裁罰把柄相當不當,否則當初環保署和縣府環保局為何會核發許可證,歷年也沒重大違規裁罰紀錄,如今才要追裁十二億,太過單一針對性,作法與心態都可議。
台化總廠停工屆滿一年,彰化縣政府近期則以台化公司從民國九十七年起,對於申報進口生煤「成分」,卻涉嫌蓄意規避「環評標準」,經估算正積極追罰高達十二億的不當得利。台化公司表示,歷年來每一筆進口燃煤資料,都有送交縣府環保局備查;另,外界質疑,現任環保局長江培根,當年擔任環保局秘書,以及相關科室審查人員,難道都沒有失職、監督不週或甚至觸及刑法中瀆職、圖利廠商之嫌?
環保局長江培根也坦承,當年縣府審查台化許可時,未注意到台化未勾選環境影響評估選項也有缺失,將靜候上級調查、懲處。台化彰化廠表示尚未接到裁處書,暫時無法回應。
法制處長黃耀南表示,縣府是依法追溯台化不當得利十二億元,當年是否有承辦人員失職、或涉及行政違失,還需要進一步詳查;至於是否涉及到瀆職或圖利廠商部份,則必須有明確事證和對價關係,才能進一步由政風單位進行究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