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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7月12日至9月中旬,台大校方與幕婕塔公司因借用時間、噪音問題等多次討論後,台大校方在11日就曾表明不願意借用場地,但幕婕塔仍表達借用意願,12日文化局也曾致電詢問不借用原因,並希望校方能同意借用。
9月14日,校方經討論後確定不同意借用,請幕婕塔盡快另覓合適場地,同時也將此結果告知文化局。但在9月15日,台大體育室接獲秘書室電話通知,表示教育部國會聯絡小組轉知高金素梅立法委員辦公室關切校方不同意借用場地的原因,體育室通知幕婕塔、文化局及校內駐警隊召開協調會議後,在幕婕塔同意活動將一切遵照學校規定後,校方才同意借用場地舉辦活動。
台大表示,因日前出借田徑場地舉辦「中國新歌聲 上海.臺北音樂節」活動,影響師生上課權益並造成後續紛擾,台大表達歉意並進行檢討改進,除確認此次活動場地借用過程外,調查小組也擬定5個具體改善辦法,包括:一、場地借用不得因校外單位借用影響教學;二、確保田徑場場地完全修復;三、召開校總區運動場館管理委員會,修改校總區運動場館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四、加強師生的溝通協調,若涉及重大活動之校外單位借用場地,應有學生代表參與協調;五、場地借用期間,相關管理單位應落實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