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慰安婦不能單純用「自願」來定義

▲行政院長賴清德6日在立法院答詢指出,慰安婦議題不能單純用「自願」來定義。那個年代的環境下,很多人都有他「不得已」的地方。(圖/陳弘志攝 , 2017.10.06)
▲行政院長賴清德6日在立法院答詢指出,慰安婦議題不能單純用「自願」來定義。那個年代的環境下,很多人都有他「不得已」的地方。(圖/陳弘志攝 , 2017.10.06)

記者陳弘志/台北報導

行政院長賴清德6日在立法院答詢表示,歷史上的慰安婦議題不能單純用「自願」來表達,因為那個年代,很多人在那種環境與情況下,所做的事情不能單純用「自願」來表達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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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立委呂玉玲質詢指出,賴清德過去在2008年擔任立委時,認為台籍慰安婦受到傷害,因此當年與其他立委共同提案,要求日本政府應該承認錯誤做出賠償嗎?賴清德回答「是的」。

賴清德說,他已經承諾,等駐日代表謝長廷回國述職後,他會跟謝長廷說,應向日本政府表達,妥善處理慰安婦議題的態度。

外交部長李大維答詢時表示,慰安婦事件確實是傷痛的事,外交部希望日本政府能夠正式道歉,外交部的態度一直很強硬,希望日本政府能夠表達,也希望能給受害者補償。

另外,呂玉玲希望行政院將八月十四日「國際慰安婦日」也列為「台灣慰安婦紀念日」。賴清德說,可以再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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