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洩密案獲判無罪 柯建銘:將提再審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自訴前總統馬英九洩密案判決無罪定讞,柯建銘11日表示,他將提出再審,讓司法與公義有重見天日的一天。(圖/柯建銘辦公室提供)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自訴前總統馬英九洩密案判決無罪定讞,柯建銘11日表示,他將提出再審,讓司法與公義有重見天日的一天。(圖/柯建銘辦公室提供)

記者邱明玉 / 台北報導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自訴前總統馬英九涉教唆洩密等案,一審法院判馬英九無罪,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11)日仍判馬英九無罪,全案定讞。對此,柯建銘發表聲明痛批,「黃鐘毀棄,瓦釜雷鳴。」柯建銘並說,他將提出再審,讓司法與公義有重見天日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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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建銘說,今年的國慶演說,蔡英文總統以「更好的台灣」為主軸,期盼我國的民主法治精神可以持續成長,許了國人一個美好的未來,但是,今日早上法院對於馬英九一案的判決,卻讓昨日的欣喜與興奮之情打了折扣。

柯建銘指出,馬英九介入司法個案,教唆黃世銘洩密已是罪證確鑿,無可抵賴,沒想到法院卻忽視如山鐵證,縱放毀憲亂政之人,著實讓人遺憾,令人感嘆公理不明、公義不彰,法官掩飾馬英九教唆洩密的犯罪事實,實乃黃鐘毀棄,瓦釜雷鳴,讓人不禁懷疑公義是否尚在人間?

柯建銘對於今日判決有兩點回應如下:

首先,馬英九干預司法,破壞憲政體制之事實已昭然若揭。馬英九要求黃世銘報告個案,利用總統權勢干預司法,進行政治鬥爭,將黑手伸入司法以及國會,絲毫不重視憲政精神,破壞臺灣得之不易的民主法治,而法院卻無視馬英九教唆黃世銘洩密的事實,濫用法官的自由心證作為馬英九的遮羞布,踐踏司法的尊嚴。

法院認為馬英九跟黃世銘的八十八秒通話無從證明洩密,但是依照常理,沒有重要事項報告怎會在半夜進行如此長時間的通話,法院顯然刻意忽略事實,護航馬英九。

再者,連馬英九跟黃世銘都承認的事實,是馬英九要求黃世銘再來報告一次,這次判決法院竟然認為黃世銘是力求表現才主動報告,但此種說法分明是法官濫用自由心證,無所不用其極為馬英九脫罪。

高等法院比馬英九的辯護律師還像辯護律師,說出連馬英九辯護律師都不敢說出的理由,居然說我方誤會馬英九,法院根本就是曲解事實、枉法裁判!這不是一個公平的審判!

第二,法院刻意忽視馬英九的犯罪證據,並且為其脫罪。馬英九的隨行秘書林有振表示,在值勤時,身上會同時有馬英九的手機以及自己的手機,案發當天是自己撥話給黃世銘,與馬總統無關,但是,根據當晚的通聯記錄,林有振持有的手機發話地點是在新店的住家,並且有撥話給馬英九。

但是,四分鐘後,馬英九的手機就撥給了黃世銘,新店住家至總統官邸的車程最快也需二十分鐘,除非林有振有任意門可以穿梭兩地,否則不可能是由他到馬英九身邊,用馬英九的手機撥話給黃世銘,因此,顯見馬英九在當晚是親自跟黃世銘通話,要求其報告司法個案,林有振顯然涉及偽證。

通聯記錄鐵證如山,法院居然認為不足採信,顯然有失公允,有護航馬英九之嫌。明顯忽略我方提出的鐵證,為馬英九捏造說詞,判決馬英九無罪,對他百般迴護,恐龍法官莫此為甚。

柯建銘表示,此外,對於馬英九辦公室對此判決的回應,他完全不能認同、亦不能接受。馬英九辦公室表示該判決是確立總統應有的行政權限,他是依憲依法治國,此種說法荒謬至極!馬英九介入司法個案,法治國的精神蕩然無存,總統本應該是憲政捍衛者,但他卻變成毀憲亂政的憲法劊子手,愧對總統之職。

柯建銘說,今日枉法判決置公義於何地?置民主憲政於何處?如何告訴廣大的台灣人民司法值得信賴?此種判決,不是彰顯司法獨立,而是顯示司法獨裁又暴力,讓公義淪為笑談,讓司法成為笑話,此絕非國家之幸,人民之福。黃世銘與林有振做偽證,已是罪證確鑿,待起訴後本案就有再審的機會,讓司法與公義有重見天日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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