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拍板稅改法案 拚年底前三讀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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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院會今 (12) 日拍板通過《所得稅法》修正案,改革內容為調高三大扣除額、對中小型與新創企業減輕稅負、股利所得稅採二擇一方式課徵等三大主軸,修正案最快 11 月初於立院財政委員會審議,盼能在年底前三讀通過,以在明年 1 月開始施行。行政院長賴清德表示,減稅利益 255 億元將由逾 542 萬綜所稅申報戶共享,使全民獲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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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長許虞哲說明,政院院會通過的稅改方案中,調高三大扣除額的部分,將標準扣除額從 9 萬元提高至 11 萬元且有配偶者加倍扣除、約 517 萬戶受益;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與身心障礙扣除額,均從 12.8 萬元提高至 18 萬元,前者約 542 萬戶受益、後者約 62 萬戶受益,以減輕薪資所得與中低所得者的負擔。

此外,法案也調整綜所稅及營所稅稅率結構,刪除綜合所得淨額超過 1000 萬元部分適用 45% 的稅率級距,也就是綜所稅級距由六級修正為五級,最高稅率調降為 40%,但營所稅稅率則由現行的 17% 調高至 20%,縮小營所稅與綜所稅稅率的差距。

為鼓勵產業轉型與升級,許虞哲表示,此次修正案也減輕中小型與新創企業稅負,獨資合夥組織盈餘直接歸課個人綜所稅,不需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且未分配盈餘加徵營所稅稅率,將從原先的 10% 調降至 5%,讓企業能保留盈餘累積資本,因應轉型升級。

針對股利所得稅改部分,將廢除兩稅合一部分設算扣抵制度,改以股利所得稅新制取代,而新制採取二擇一制度,納稅人可選擇將股利與盈餘合計金額,按照 8.5% 計算可抵減稅額,抵減綜所稅應納稅額,每一申報戶最高可抵減 8 萬元,或選擇將獲配股利按照 26% 稅率分開計算稅額,與其他所得合併報繳。

另外,這次稅改也將外資股利所得扣繳率從現行的 20% 調高至 21%,許虞哲指出,目前與台灣簽訂租稅協定國家的居住者,仍受租稅優惠保障,不受這次稅改影響。

所得稅法修正法案最快將於 11 月初進入立院財政委員會審議,許虞哲表示,盼法案能在年底前三讀通過,以期於明年 1 月施行,並適用於 2019 年申報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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