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家境外電商辦理稅籍登記 今年營業稅可望收到17億

▲財政部統計,今(106)年5月至8月境外電商營業人申報繳納營業稅額高達近9億元。(圖/NOWnews資料照)
▲財政部統計,今(106)年5月至8月境外電商營業人申報繳納營業稅額高達近9億元。(圖/NOWnews資料照)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今(2017)年5月起境外電商對境內自然人銷售電子勞務,應辦理稅籍登記,並以每2月為1期,於次期開始 15 日內申報繳納營業稅,而根據財政部統計,目前共 59 家申辦稅籍登記,第二期7至8月共 57 家完成繳稅,稅收 4.7 億元,累計兩期下來,即5至8月境外電商繳納營業稅額約8億 9272 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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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個人利用網路跨境購買勞務日益頻繁,也衍生境內及境外電商的租稅不公平現象。為掌握稅源,健全稅制,財政部建立境外電商課稅新制,今年5月1日起,外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銷售電子勞務給境內自然人,只要年銷售超過 48 萬元者不僅要登記稅籍,不論有無銷售額,以每2月為1期,在次期開始 15 日內申報營業稅,而包括Amazon、Alibaba、Dropbox、Agoda、Google Play、App Store、Netflix及Airbnb等,都已完成稅籍登記。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指出,截至今年 10 月 12 日止,受理 59 家境外電商營業人申請核准辦理稅籍登記,其中自行申請者計 20 家、委任代理人代為辦理者計 39 家。9月是境外電商第2次申報繳納營業稅,除1家境外電商自 10 月1日起提供服務,這次尚無須申報營業稅外,經統計7至8月境外電商營業稅已完成申報案件計 57 家,申報有應納稅額計 54 家、無應納稅額計3家。

至於7至8月境外電商申報銷售額計 108 億 3626 萬餘元,應納稅額4億 6504 萬餘元,其中自國外以匯款方式繳納稅款計 47 家,其餘7家是透過境內代理人列印附條碼繳款書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完成繳納。

而今年5至6月及7至8月境外電商申報2期累計銷售額約 203 億 4435 萬餘元,累計應繳納營業稅額約8億 9272 萬餘元,並預估今年跨境電商營業稅收可望上看 17 億元。

針對境外電商繳納營所稅部分,台北國稅局也已將規畫案送至賦稅署,目前初步規畫擬採「推計所得課稅方式」,給予一定的淨利率,並依銷售額課徵營所稅,相關規定預計在年底出爐,最快明年5月,跨境電商也要開始報繳營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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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