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6小時內破獲槍擊案 機場逮捕嫌犯

▲涉案槍枝在通霄鎮電桿旁草叢尋獲。(圖/警方提供 , 2017.10.13)
▲涉案槍枝在通霄鎮電桿旁草叢尋獲。(圖/警方提供 , 2017.10.13)

記者柳榮俊/台中報導

台中市警察局大甲分局10月12日23時許接獲民眾報案,大甲區經國路2151巷59弄50號前有民眾遭槍擊案件。大甲分局立即派遣線上所有警網及巡邏人員趕至現場處置,經查被害人江姓男子(66年次),現任職某小客車租賃公司擔任司機,駕駛公司車輛返家下車之際,遭埋伏於路旁嫌犯駕駛自小客車,由駕駛座持槍射擊1發,現場遺留彈殼1枚。江姓被害人經送往大甲光田醫院救治,經診斷子彈貫穿左手臂致粉碎性骨折,子彈卡於胸部,經開刀取出子彈後,目前於加護病房休養,無生命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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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甲分局立即成立專案小組,臺中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五隊並立即派員全力投入協助偵辦調查。經詢江姓男子表示,與離婚配偶林女(67年次),目前仍同居中,與林女有感情糾紛,懷疑係林女之友人車男(66年次、苗栗縣通霄鎮人)所為。經詢被害人江男表示,目擊作案車輛為紅色、日產廠牌,嫌犯槍擊後駕車逃逸。

被害人江男兒子表示,父親懷疑母親林女與車姓男子有感情糾紛,並提供一輛自小客車偵辦。經專案小組調閱現場及沿線監視器後發現,歹徒係駕駛懸掛車牌自小客車作案,查車號與車身不符;經查車牌所有人到案說明,該車於10月12日19時許停放於自宅附近停車場,不知號牌何時被竊。另查詢被害人之子江育宸提供車號自小客車,經查詢該車主即為車姓男子,車型與顏色等特徵與現場作案車輛符合,研判車嫌涉嫌重大。

經專案小組積極查緝,13日凌晨3時將車嫌查緝到案,詢據車嫌供稱,教唆另一嫌犯吳男(77年次、栗縣通霄鎮)所為,該自小客車,借給吳嫌使用。經調閱自小客車行車記錄,發現該車於(13)日0時32分出現於五陽高架橋往機場方向,研判吳嫌可能欲潛逃出境,即由刑警大隊偵5隊支援警力及大甲分局專案小組前往機場搜尋,並聯繫航警局刑警大隊支援拘提。航警局於第一航廈B6出境候機室將吳嫌帶案,並於05:40在第一航廈移民署入境處交由本專案小組拘提到案,經詢吳等2嫌坦承不諱。

吳嫌表示,犯案後,至桃園國際機場準備搭乘6時班機遣逃回大陸深圳公司之際,即遭警方拘提到案。警方仍積極查緝作案槍枝及釐清作案動機,追查是否尚有其他共犯。

大甲分局表示,能迅速報案係警察機關不分彼此通力合作才能免於歹徒作案後遣逃。大甲分局一向重視民眾安全之預防及偵辦,從不容宵小在轄區內放肆犯案,將持續積極落實打擊犯罪作為,主動積極提供各項優質警政服務,維護轄區良好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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