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災假不入法?蔣萬安批賴清德沒有魄力

▲國民黨立委蔣萬安提出《勞動基準法》第40條之1,要將「天災假」明確入法,並以此質詢行政院長賴清德。(圖/記者戴祺修攝,2017.10.17)
▲國民黨立委蔣萬安提出《勞動基準法》第40條之1,要將「天災假」明確入法,並以此質詢行政院長賴清德。(圖/記者戴祺修攝,2017.10.17)

記者戴祺修/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蔣萬安提案要求將天災假明確入法,今(17)日總質詢上蔣也對此提出質詢,但行政院長賴清德在過程中,均沒有表態承諾支持修法;對於賴清德的表現,蔣萬安批評,對於大是大非的問題,賴沒有魄力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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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立委蔣萬安提案增訂《勞動基準法》第40條之1,要將「天災假」明確入法,版本中有三大重點,包含天災發生時勞工得以停止上班但雇主薪資照給、勞工享有退避權,也就是當出勤有發生危險之虞,勞工得停止作業並退避至安全場所。

只要地方首長宣布停止上班上課,公教人員可以休颱風假,但近千萬的勞工族群卻不一定能享有此權益,賴清德回應說,確實有企業需要在颱風天上班,但絕大部分私人企業是比照公教人員,但如軍警、記者等因為職業特殊性會需要上班,像他自己是醫生,急診、住院等都還是需要人力,這是職業的特殊性。

勞動部長林美珠說,天災發生時,勞工的出勤狀況,已經有行政指引,有要求勞工有必要出勤時,需要對勞工的安全衛生有特殊準備;不過蔣萬安說,現行指引不具強制力、沒有罰則,因此雇主大膽要求勞工上班,所以才需要將天災假明確入法。

蔣萬安提出數據指出,平均每年僅有2天颱風假,而過去3年間因颱風傷亡、死亡、失蹤的人數卻高達1989人;賴清德則說,他當過地方首長,所以他知道,1989人的數字並不全部都是因為工作導致;聽到賴清德的回應,蔣萬安則回說,只要有1人因為工作(發生意外事件),都應該給予保障;賴清德則說,理論上應該是這樣。

最後,蔣萬安批評說,賴清德在此大是大非的議題,沒有魄力解決,放任社會上(颱風假)的差別待遇持續存在。

▲對於國民黨立委蔣萬安的質詢,行政院長賴清德與勞動部長林美珠兩人不時交換意見。(圖/記者戴祺修攝,2017.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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