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強暴女債主 竟拍影片傳給她男友看

▲一名高中少女逃家投靠網友,卻遭對方男友性侵。(示意圖/NOWnews資料圖片)
▲一名高中少女逃家投靠網友,卻遭對方男友性侵。(示意圖/NOWnews資料圖片)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真的太惡劣!3年前,台北市一名林姓男子向一名女性友人阿美(化名)借了10萬元,不料後來他心生歹念,假借商討還錢事宜,將阿美騙到自己的租屋處,強行將她性侵,且用手機拍下性愛影片。事後,林男還逼問阿美的提款卡帳號密碼,從中盜領了24萬元。更過分的是,林男竟然將拍下的性愛影片傳給阿美的男友,向對方嗆聲:「阿美決定選擇我!」最後是林男載著阿美外出時,巧遇員警巡邏,阿美才趕緊跳車求救,逃離林男魔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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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2014年12月間,和阿美借了10萬元多時仍未還的林男,假意要和她商討還錢事宜,邀請她到租屋處,不料卻毆打她並兩度強行性侵得逞;過程中,林男還用手機拍下性愛影片,逼迫阿美要「邊做邊笑」,否則就要再毆打她。完事後,林男逼迫阿美交出提款卡和密碼,從中盜領了24萬元。

更可惡的是,林男竟然還用阿美的手機,將拍下的性愛影片傳給她男友,並嗆聲道:「阿美已經和我發生關係,決定選擇我!」此時阿美的男友驚覺有異,表示打算報警處理,不料此舉激怒了林男,林男表示要去找他算帳。最後林男載著阿美準備去找她男友時,恰好遇上員警巡邏,阿美才趕緊跳車求救,逃過一劫。

林男遭逮後,矢口否認犯行,但台北地院仍認定他涉嫌兩度性侵阿美,最後依強制性交罪嫌,判處其4年6月有期徒刑;另依強制、偽造私文書、詐欺取財等罪嫌,判處其1年有期徒刑,得以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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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