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成空汙費應留地方 林佳龍:將據理力爭

▲民進黨議員要求市長林佳龍應積極建議中央修改空污法,提高空氣污染防制費撥交比率。(圖/柳榮俊攝 , 2017.10.18)
▲民進黨議員要求市長林佳龍應積極建議中央修改空污法,提高空氣污染防制費撥交比率。(圖/柳榮俊攝 , 2017.10.18)

記者柳榮俊/台中報導

台中市議員張雅旻今(18)日在議會表示,台中火力發電廠在地方造成空氣汙染,然而依據現行中央法令,電廠所繳納的空汙費中央還要「抽」4成,地方只能拿到6成,市府應跟中央爭取,讓8成空汙費留在地方;市長林佳龍表示,支持議員的看法,將向中央據理力爭,由地方主導分配空汙費,並留在地方才符合環境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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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議員張雅旻、邱素貞、李天生、江肇國、翁美春、何敏誠、曾朝榮、何文海等,今日在議會中肯定市府拿出魄力,管制與約束台中火力發電廠;但他們也指出,依據中央法規規定,廠商在地方製造空氣汙染,但所繳交的空汙費,中央還要「抽」4成,地方僅可拿到6成,建議應該要將地方分配的比例,提高到8成,以符專款專用。

張雅旻表示,根據空污法第17條,台中市106年度,固定源空污費六成為3億1,936萬3,115元,如增加兩成6千387萬2,263元,將所分配的空污費全數投入更多各項空污改善方案,包括二行程汰換補助、燃氣鍋爐補助等,讓更多的資源投入台中市空污防制。

張雅旻指出,空污的問題為全民需共同面對、承擔的問題,對於經濟部在5日於立法院答詢時說,台中火力發電廠產生的PM2.5占全台中市總量不到1%、影響微乎其微,表達強烈不滿,認為中央搞不清楚狀況,請市長務必要求中央修正錯誤的說法。

林佳龍感謝議員仗義執言,說出市府與人民心聲,他也指出,市府明年自行編列3,000萬元預算,作為汰換中小型燃油鍋爐,改為燃氣鍋爐,此外也使用7,100萬元空汙費,作為補助二行程機車退場,而這些支出都可能會排擠其他防治空汙的費用,因此他盼中央可以將空汙費的分配比例,改為中央2成、地方8成,而他也會向中央據理力爭,由地方主導分配空汙費,以符合環境正義。

環保局長白智榮則表示,市府今年將汰換鍋爐的補助金額由30萬提高到50萬元;預算經費也從去年的300萬提升到1,200萬元,而明年更將編列3,000萬元,以鼓勵業者能提早汰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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