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電子裝置恐釀火 美國籲禁托運上機

▲三星2016年發表的GALAXY NOTE 7智慧型手機,由於在世界各地連番傳出電池爆炸事故,迫使各國航管單位與航空公司禁止攜帶上機。(圖/記者呂烱昌攝影)
▲三星2016年發表的GALAXY NOTE 7智慧型手機,由於在世界各地連番傳出電池爆炸事故,迫使各國航管單位與航空公司禁止攜帶上機。(圖/記者呂烱昌攝影)

記者呂烱昌/綜合報導

美國聯邦航空總署(FAA)經過測試後,認為鋰電池過熱恐釀大火,因此美國政府呼籲,禁止筆電等大型個人電子裝置托運上飛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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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底特律時報」(DetroitNews)報導,FAA經過10次測試,將充滿電的鋰電池用在筆電、手機與其他裝置上,發現若在過熱的狀況下太靠近噴霧產品,可能會引發爆炸,讓飛機的火災控制系統失效。

有鑑於此,FAA認為,大型個人電子裝置只能透過讓旅客隨身攜帶上機方式,才是保護安全最有效的作法。報導指出,自從2006年開始,包括3架貨機因為飛機上發生火警而損毀,另有4名機師喪生。

美國代表將在本周和下週在蒙特利爾(Montreal)舉行的國際民航組織(ICAO)危險貨物小組會議中,提出禁止大型個人電子裝置托運上飛機的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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