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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嫌到案後坦承犯行,稱與友人王男是透過手機交友軟體認識,日前至王男租屋處夜宿時,見王男室友的房間門沒鎖,人也不在房內,便趁王男睡著之際,進入該房間竊取平板電腦、香水及褲子後離去,並將得手的贓物帶回自己的住處存放,直至王男室友發現東西不見後,才讓陳嫌偷竊的行為曝了光。
警帶陳嫌至其住處起贓時,發現陳嫌家中頗為富裕,便好奇地詢問陳嫌:「你家境不錯,為什麼要偷東西?」陳嫌竟回答:「那些我爸媽的,又不是我的」讓警相當錯愕;又問:「難道偷來的東西就是屬於你的嗎?」陳嫌一臉不以為意的態度,讓員警直搖頭。全案訊後依竊盜罪將陳嫌函送台中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