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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嫌坦承11年前某日太太郭婦(38歲)在外工作賺錢,他在家帶小孩,某天剛滿月不久的女兒在租屋處喝完奶後拍背打嗝時哭鬧不止,他一時情緒失控,用力過當,錯手將女兒打死,他不知如何處理即用大型黑色塑膠袋將其屍體層層包裹藏於床下,並向太太謊稱女兒遭母親帶走撫養。太太多次向林男表示想見女兒,林男皆說,已與母親失去連絡無法見到女兒,之後於96年夫妻倆又再生了一個女兒林童,隨後夫妻於102年離婚,二女兒便由太太郭婦帶走撫養,林男就帶著屍體到處打零工並斷絕與家中的連絡。
因死者逾學齡未入學,教育局通報警方介入調查,其妻向警方表示不知丈夫將女兒帶往何處,並向警察報失蹤人口。警方及教育單位多年來將林女列為重點協尋對象,一直不放棄透過各種管道協尋,並一直找母親了解其丈夫的下落,警方持續上門造成他很大壓力,加上這幾天又看到電視上警破兒童死亡案件重複播送,種種壓力下,譲他受不了良心遣責,覺得這樣下去不是辦法,終於鼓起勇氣與家人連繫,並由家人陪同到所自首投案。全案因涉及刑事、兒少保護、婦幼、社會局等多單位,警方第一時間通知鑑識小組到所採證並依規定移送高雄地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