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持駭人尖刀逛大街 警辣椒水制伏帶回管束

▲第四分局大墩所員警持警棍喝令陳男放下水中尖刀。(圖/記者鄧力軍翻攝)
▲第四分局大墩所員警持警棍喝令陳男放下水中尖刀。(圖/記者鄧力軍翻攝)

記者鄧力軍/台中報導

58歲陳姓男子22日手持一把尖刀行走在東興路與大墩十二街附近,嚇壞不少路人,大墩派出所獲報後警員梁家華及莊英傑立即趕赴找尋,找到陳男時喝令其放下尖刀但陳男不聽制止,警方持警棍外加辣椒對付,終於將其壓制逮捕,陳男於警訊中表示持刀逛沒有特殊原因,只是好玩。警方訊後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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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傍晚許有民眾到所報案稱,有一名著橘色上衣男子持尖刀沿東興路往公益路方向前進,並走在車道中間,大墩所警員梁家華及莊英傑立即趕赴找尋,果然發現該男子正手持刀械在馬路中前進,兩員立即要求陳男將刀械丟棄,陳男不願聽從持續向北穿越馬路,為考量公眾安全,員警於東興及公益路口向前壓制並使用辣椒水成功奪刀,制伏陳男,並將其帶回派出所管束。

▲陳姓男子所持之鋒銳尖刀甚為駭人。(圖/記者鄧力軍翻攝 , 2017.10.25)

大墩派出所所長周景彬表示,陳男之行為已造成民眾恐慌,所幸員警於奪刀制伏過程中無人受傷。依社會秩序維護法之規定,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之器械、化學製劑或其他危物品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全案依該法移送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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