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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2005年持有性侵兒童影片遭舉發一事,Wesley Lu解釋,在他接受心理治療期間認識一名性侵犯,出自好意「幫助」對方讓他入住自家,卻在當年遭該人檢舉,又因當時自己不在美國收不到通知而遭美方通緝。Wesley Lu說,兩年多前再遭人檢舉此事,當時新竹警方找上他,他主動投案並在竹北開庭,但當時案子已處理完,警方也告知他已沒事。
Wesley Lu強調,返台10多年來都負責教兒童英語,也都獲得家長稱讚教得好,沒有犯過案件,兩年前遭檢舉時曾想過換工作,不過新竹警方告知他仍可教書,但盡量別教小孩。不過Wesley Lu的說詞目前尚未獲得證實。台北市教育局則表示,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規定,只要曾犯下性侵、性騷擾等案並遭判決確定,無論事發時間為何時、是否仍遭通緝,都不可於補習班任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