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一休7休2 將改可連上12天班不違法

▲《勞基法》修正草案全民關注。圖為工運團體到民進黨中央抗議。(資料照/陳弘志攝)
▲《勞基法》修正草案全民關注。圖為工運團體到民進黨中央抗議。(資料照/陳弘志攝)

記者陳弘志/台北報導

「一例一休」引發民怨,行政院、勞動部和民進黨立院黨團經過初步研商,將把現行的「7休2」改為「14休2」,勞工最長可連續上班12天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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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上班是「7休2」,未來只要經過勞資協商或工會同意,勞工休假不受「最多連續上班6天」的限制。未來兩周14天內,可以把勞工的「例休」排在頭和尾,2天「休息日」可以挪後再補,因此勞工最長可以連上12天班。

另外,在加班工時計算方面,取消現行假日上班工時「做1算4」、「做5算8」的規定,改採實際時數計算。

在「彈性延長加班工時上限」,民進黨立院黨團規劃2案。甲案是,在勞資協商同意前提下,將現行每月加班工時上限46小時,延長到54小時。乙案採「工時帳戶」制,以3個月為期,上限不超過138小時。

行政院預定在11月6日在行政立法協調會上討論與拍板,11月9日將草案送立法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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