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尉級軍官服役年限再延長2年 立院三讀通過

▲為紓解基層軍官人才荒,立法院31日三讀通過「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校級與尉級軍官服役年限上限可再延長2年。(圖/軍聞社提供)
▲為紓解基層軍官人才荒,立法院31日三讀通過「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校級與尉級軍官服役年限上限可再延長2年。(圖/軍聞社提供)

記者呂烱昌/台北報導

為紓解基層軍官人才荒,立法院今(31)日三讀通過「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校級與尉級軍官服役年限上限可再延長2年,少尉和中尉服役年限從現行10年延長至12年,上校自28年增加至30年。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國防部31日晚間發布新聞稿表示,對於草案審議期間立法院各委員及行政院與相關部會之指導與協助,謹致謝忱。國防部指出,本次「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修正,主要係適度延長校、尉級人員服役最大年限,有利國防專業人力,繼續貢獻所長,並可擴大志願役人員進用彈性,穩定人力來源,達成「募兵制」政策目標。

國防部指出,「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相關條文的修正,符合兵役制度改革實需,將持續檢視相關規定,以完備兵役行政,使國防施政更趨周延完善。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