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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陳男對此堅決否認,辯稱自己確實對鄧女有愛慕之情,但2人並沒有發生過性行為,而會和陳女討論懷孕的事,則是因為鄧男提告,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才要鄧女驗孕,說法和鄧女截然不同。
但由於對話紀錄中,陳男提到「我射很多精子」、「是陳家子孩」等,法官認定2人有發生過性行為,但是否如陳女所說每次都要做3回,則因無明確事證判定僅發生一次。事後鄧男對妻子撤告,而陳男則被依妨害家庭罪判處4月徒刑,得以易科罰金12萬元;另外,鄧男稱不僅3名子女深受此事影響,原本幸福的家庭也遭破壞,向陳男求償200萬元。
判決出爐後,陳男仍堅稱沒和鄧女發生過性行為,並哭訴自己多年前喪妻,年近「花甲」還獨自辛苦撫養子女,不僅房子被法拍,身上更負有卡債,日子過得相當困苦。法官鑑於他已被判刑,但名下持有3筆土地及1輛汽車,最終判賠20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