鏟屎官注意 動物未來也有轉診病歷

▲行政院會2日通過「獸醫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動物也有轉診病歷。(圖/cc0圖庫)
▲行政院會2日通過「獸醫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動物也有轉診病歷。(圖/cc0圖庫)

記者陳弘志/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今(2)日通過「獸醫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動物與人類一樣,也有轉診病歷。當寵物主人向動物醫院要求時,動物醫院不得拒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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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維護飼主將動物轉診等權益,農委會增訂獸醫師應依據診療事實和飼主的要求,提供病歷摘要和影像記錄等相關文件等義務。

在收費方面,獸醫診療機構收費標準原本由獸醫師公會擬定,新法條改由直轄市和縣市主管機關規定,並刪除現行獸醫師公會章程有關訂定酬金標準事項。未來動物診療費用是否能降低,有期待空間。

此外為了保障飼主和動物的權益,對獸醫師證書或執業執照租借他人使用,增訂罰鍰或一併廢止獸醫師證書。

醫療糾紛方面,草案增訂如果獸醫師出具與診療事實不符的動物病例摘要、診斷書等相關證明文件,依據程度輕重可處罰鍰、停業、或廢止執業執照。

全案於院會通過後,將送立法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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