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回憶氣爆當晚,王崇旭指出,當晚9時15分他抵達現場,警義消的救災部署已大致就緒,並就現場冒白煙地點架設水霧固定器與水霧瞄子,藉以稀釋與冷卻不明氣體。因當時自地面竄出的氣體為何,無法確實查明,只能憑藉以往在校所學與實務經驗,採噴灑水霧的方式控制。至於現場的封鎖管制,王崇旭說,就當時白煙狀況與水霧控制的情形,當下判斷沒有擴大管制與疏散居民的必要,因而維持原本的管制範圍。事實上,根據王崇旭的說法與現場相關事證分析,倘若當時因疏散而使更多民眾行走在道路上,恐怕造成更多的傷亡。
此外,王崇旭當庭多次提及捷運機廠方向冒出大量白煙,故當時大部分之消防車輛均部署於捷運輕軌工地旁之凱旋三路上。毒災應變隊人員也前去現場偵測,隨後告知他,現場散發的氣體為乙烯及丁烷(並非丙烯),而警消人員在管制區內使用氣體探測器偵測時,亦因未見警示音響起,研判現場仍屬可控制狀態。
王崇旭並稱,當晚的臨時指揮站設在凱旋三路與二聖一路的路口,附近有間寢具行,此證詞與日前到庭作證的林姓證人說法極為吻合,因為林姓證人曾告知庭上,高雄氣爆發生的前三天,有民眾向當地里長反映聞到異味,里長遂與高雄輕軌捷運機廠方面聯繫,請求就工地範圍清查異味來源,但始終無下文。
事後發現,依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公害案件稽查紀錄工作單所示,環保局當時的採樣地點並非以事後發現的管線破裂處之凱旋、二聖路口,而是捷運輕軌工地為重心的「前鎮區凱旋三路285號前工地出入口」。採樣稽查員許姓及曾姓證人等,對其等選擇採樣處之原因與捷運輕軌工地出入口有無關係卻均避而不談,讓本身已疑點重重的高雄氣爆再添疑案。
103年7月31日晚間9時左右,林姓證人被邀約與包括工務局、消防局在內的相關單位代表開會,釐清愈漸濃厚的異味來源。據了解,高雄市政府捷運局局長陳存永、總工程司施媺媺等10多人於晚間10時左右即相繼到達捷運輕軌工地現場視察,可見其事態嚴重。讓捷運機廠在氣爆前不斷冒出大量白煙,是否與氣爆案有確切關聯,亟需釐清。
辯護律師對王崇旭的證詞相當重視,加上陳虹龍明確告知,當晚他聽說位於二聖、凱旋路的鐵道旁之地下箱涵傳出異常聲響,經他親自赴現地察看,確實聽到箱涵發出聲音,咸認捷運機廠可能與氣爆案有關,籲請院檢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