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縣長李進勇親自出席地方政府推動綠能發展現況與困境論壇。(圖/記者蘇榮泉翻攝,2017.11.03)
李進勇表示,在推動綠能發展過程中,每每面臨法規限制、社會、業界或居民爭議之發展困境,因此溝通並規劃適當的法規及政策,為成就低碳綠色家園首要。
李進勇指出,農政、能源單位步調不一,農地容許綠能設施使用及冗長的環評程序也須修改相關法令克服;像台西離島工業區20幾年來無法開發,欲變更為綠能專區的行政程序就要3~4年之久;地層下陷不利耕作區轉型發展綠能產業,對區內續作養殖使用農民權益之保障,亦應有妥善方案,共創雙贏。
地方政府在推廣再生能源執行過程中,經常面臨中央法規限制、業界或在地居民抗爭之爭議。例如「再生能源發展條例」98年即已制訂,但歷經多年均無修正,直至新政府揭櫫2025非核家園目標,並鼓勵再生能源發展,台灣整體之再生能源裝置容量才有明確進步。
自今年新電業法公布施行後,民間推動綠色能源團體之能源轉型推動重點目標也都著重於「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的修正上,並希望在躉購費率制度外,加入其他配套誘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