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 外籍新生兒在台出生納健保

▲立法院7日三讀修正通過《全民健康保險法》部分條文,未來合法在台居留的外籍人士,如在台灣居住期間生寶寶,新生兒出生可直接納入全民健保。(圖/邱明玉攝 , 2017.11.7)
▲立法院7日三讀修正通過《全民健康保險法》部分條文,未來合法在台居留的外籍人士,如在台灣居住期間生寶寶,新生兒出生可直接納入全民健保。(圖/邱明玉攝 , 2017.11.7)

記者邱明玉 / 台北報導

立法院今(7)日三讀修正通過《全民健康保險法》部分條文,未來合法在台居留的外籍人士,如在台灣居住期間生寶寶,新生兒出生可直接納入全民健保,預估每年有近100名寶寶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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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現行《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在台合法居留的外籍人士,如在台灣生孩子,孩子要等6個月才能加保全民健保,恐影響寶寶健康。

立法院上午三讀修正通過《全民健康保險法》,除領有居留證明文件,並在台居留滿6個月,及有一定雇主之受雇者外,增訂第9條第3款,將領有居留證明文件,並在台灣地區出生的新生嬰兒,納入全民健康保險的保險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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