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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景星指出,陳女向警方表示,原本在酒店裡上班,10月底有一名綽號「阿弟」的客人到店內消費,幾次接觸後,對方主動要求包場2個星期。
葉景星說,期間2人駕著向友人借來的汽車,陳女邊玩邊幫詐騙集團成員「阿弟」領錢,足跡遍及雲林、台南、高雄及台東等地,每領一筆就能得到1%的金額吃紅。
陳女向警方表示,因覺得在酒店工作,每天喝酒身體不堪負荷,才禁不住對方要求,想找更輕鬆的工作,沒想到觸法。
葉景星表示,近來詐騙集團利用各項管道,以微薄的利益雇用車手,呼籲民眾不要被些許酬勞所誘,誤入歧途,淪為犯罪集團利用的工具。106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