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已久礁溪市地重劃 將採公辦方式辦理

▲礁溪都市計畫市地重劃案,宜蘭縣政府決定採「公辦」方式辦理。(圖/記者李清貴翻攝 , 2017.11.14)
▲礁溪都市計畫市地重劃案,宜蘭縣政府決定採「公辦」方式辦理。(圖/記者李清貴翻攝 , 2017.11.14)

記者李清貴/宜蘭報導

爭議已久的礁溪都市計畫市地重劃案,宜蘭縣政府決定採「公辦」方式辦理,目前已經編列1億4,000萬元的經費,將送縣議會審查通過後,據以辦理後續作業。代理縣長陳金德今(14)日表示,礁溪都市計畫市地重劃,縣府一向的立場就是「公辦」,目前的程序是都市計畫變更案已經公告,市地重劃已經設計完畢,並已送內政部預審核定。此外,原先縣府核准成立的2家自辦市地重劃籌備會,也依法予以廢止,這也更加彰顯縣府公辦礁溪市地重劃的立場,沒有模糊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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礁溪都市計畫休閒渡假區市地重劃案,位於礁溪鄉五峰段及忠義段,總面積約23.53公頃,涵蓋範圍北以五峰路為界,南至得子口溪,東側以大忠路1/2計畫道路路幅為邊界,西北則與「五峰旗風景特定區」交界。這項都市計畫98年9月8日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之後,因為「公辦」與「自辦」各有支持者,也相互角力,宜蘭縣議會曾經於101年4月不同意公辦基金預算貸款,之後一度暫緩。而104年8月內政部都委會審議通過變更礁溪都市計畫(休閒渡假區整體開發區)案,開發主體為宜蘭縣政府,但必要時亦得由私人依「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辦理。不過,縣府還是以公辦市地重劃編列預算送議會審議,但宜蘭縣議會於105年12月30日刪除縣府106年公辦市地重劃的預算,而在這個階段也有2家自辦市地重劃的籌備會成立。

最新的發展則是105年大法官739號釋憲認為內政部訂定的「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部分條文違憲,並要求內政部修法,而內政部於今(106)年7月27日修正公布新的「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依據新的辦法,重劃籌委會的要件、資格與程序已經不同於以往,因而予以廢止。

縣府地政處長黃志良表示,礁溪市地重劃工程已經完成設計,預算通過以後,即可進行工程之採購與發包,並進行相關施工作業,預計3年內可以完成重劃工作。而重劃的內容包括基礎工程及相關建設,另外則是土地所有權人的土地分配。黃志良指出,原來土地所有權人的負擔是45%,發還55%,但近幾年地價稍有上漲,經過精算,將降低土地所有權人負擔為43.5%,發回56.5%,較原來減少1.5%,希望確保土地所有權人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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