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夠賠 酒駕強制險按次加費 明年3月起漲為3600元

▲金管會。(圖/NOWnews資料照)
▲金管會。(圖/NOWnews資料照)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為合理反映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酒後駕車的理賠成本,金管會完成「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費率表」修正草案預告程序,將於近期發布,預計明(2018)年3月1日起實施,強制車險酒駕每次加費金額將由現行新台幣  2100 元提高至 3600 元,而且沒有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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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保險局指出,酒駕加費制度從 2014 年3月實施以來,截至今年8月底,因酒駕強制汽車責任險被加費的有 6.96 萬件,加費金額 1.49 億元,不過,所收取的保費仍不符合實際理賠支出。

金管會這次修正「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酒後駕車加費費率表」,將酒後駕車加費每次加費金額由現行新台幣 2100 元,提高為 3600 元,即按前一年有違反酒後駕車紀錄次數乘上固定金額 3600 元加收保險費,而且不設上限,將於近期發布,預計明年3月1日起實施。

因此,若以超過 25 歲至 30 歲男性自小客車投保強制汽車保險的保費為 1866 元計算,當被酒駕加費2次時,則強制車險保費為 9066 元;酒駕加費3次,強制車險保費就破萬元,達 12666 元。

金管會也提醒,對於酒駕所造成的傷亡,強制車險雖予以理賠,但於理賠後,仍會向肇事者(被保險人)追償,因此,呼籲駕駛人酒後勿開車,以避免額外增加保費支出,更重要的是可確保本身及他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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