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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指出,企業主認為身障人士具穩定性高( 22% )、高服從性( 15.5% )、吃苦耐勞( 14.4% )以及忠誠度高( 14.1% )等優點。整體而言,企業主為身心障礙者的工作表現打了 70.4 分,平均進用的身障人數達到5位。
進一步觀察企業給薪狀況,身心障礙者的平均薪資是 28,843 元,依主計總處 2016 年工業及服務業每人每月總薪資(含經常性與非經常性薪資)中位數 40,612 元相比,相差 11,769 元。
▲調查顯示,企業主給身心障礙者的平均薪資 28K ,仍有上修空間。(圖/1111 人力銀行提供)
另一方面,雖然身心障礙者進入職場後,工作能力、人際關係都獲肯定,但還是有超過2成4企業沒有依照規定進用身障者,寧願繳交差額補助費。進一步追問企業主「不願意」進用身障者的原因,5成表示「無適合身障者的職務」( 50% ),其次是「工作環境不適合」( 22.2% )。
1111 人力銀行發言人李大華認為,雖然國內企業對身障者接受度普遍上揚,但在給薪待遇上仍有上修空間。同時,身障者積極參與職場就業,代表的是社會的正能量,期盼國內企業能夠透過廣開大門,給予身障求職者工作表現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