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建設計畫連2年遭紅燈預警 強制退場

▲國發會主委陳美伶推動公共建設計畫退場機制,將自明年正式實施。(圖/記者陳家蕙攝,2017.11.16)
▲國發會主委陳美伶推動公共建設計畫退場機制,將自明年正式實施。(圖/記者陳家蕙攝,2017.11.16)

記者陳家蕙/台北報導

國發會主委陳美伶一上任即宣示將針對執行不力的公共建設計畫研擬退場機制,國發會委員會議今( 16 )日正式通過「公共建設計畫審議、預警及退場機制草案」,明定核定後1年未啟動或未依期程執行,或連續2年遭預警為高風險紅燈的計畫,都將經行政院同意後退場。國發會指出,新機制將自明( 2018 )年正式實施,提升公共建設計畫執行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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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發會今日召開第 46 次委員會議,通過「公共建設計畫審議、預警及退場機制草案」報告,以落實執行公共建設、促進經濟發展及提升國民生活品質。國發會統計, 2012 年至 2016 年,中央機關每年執行的公共建設計畫平均約 4,133 億元,其中因工程執行遭遇困難問題,如天災、用地取得及流標等原因,平均每年約有 500 億元經費未如預期投入市場,年度預算達成率介於 83% 至 91% ,有進一步提升空間。

根據退場機制,執行中計畫,如有核定後1年內未啟動或未依期程執行、連續兩年預警結果列為高風險的紅燈、修正或查證計畫時發現已明顯不能達成計畫目標等條件,將報行政院同意後正式退場,並將預算重分配至更重要的計畫。

對彙總補助型計畫,也將視地方政府執行情形,核定後遲未有實質進度者,將調整優先補助順序,適時遞補尚未獲配經費的計畫,防範公共設施閒置,提升計畫效能。

國發會主委陳美伶並表示,未來每年將篩選約 40 至 50 項計畫進行預警,並將針對公共建設計畫所提的替代方案可行性以及嚴謹性加強審議,退場機制預定提報行政院院會後,自明年起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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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