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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能源局長林全能今日強調, 50MW 是與業者接觸並了解回饋意願後評估的規模,不代表地方政府必須整合出 5000 戶才能參與。他以目前學校等公有屋頂建置太陽光電系統為例,即使裝置容量僅 10MW 、 20MW ,廠商也有高度興趣承接,至於公有屋頂的租金換算成回饋比例,依照區位條件不同,大多在 10% ~ 20% 不等,部分甚至比綠能屋頂計畫回饋更高。
林全能指出, 30 坪的屋頂在中南部透天厝或一般住宅大樓並不少見,但也坦言,北部地區日照條件不佳,又多屬公寓林立,推動綠能屋頂的確會比較辛苦。
根據方案內容,經濟部將先選定3 個縣市進行試辦。林全能指出, 11 月底前會完成相關執行要點,並與地方政府會談,以 12 月初擇定為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