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永明癱勞基法修法初審 時代力量挺他行使職權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何欣純站與徐永明互爭發言台。(圖/林柏年攝,2017,11,20)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何欣純站與徐永明互爭發言台。(圖/林柏年攝,2017,11,20)

記者林仕祥/台北報導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今(20)日在社福衛環委員會發言時,針對復議期間能否排案提出詢問,由於和民進黨團意見不一,導致會議陷入僵局。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時代力量表示,一般如果報告事項一讀後想要立即排案,委員會開會通知會名列「如有復議則不予處理」,因此會要求各黨團出具「不復議同意書」才能排案,但如果依造第42條之規定,有資格提出復議的人,就是要之前贊成的人才可以,這也是為什麼徐永明會主張除非出具60位「贊成」委員們的「不復議同意書」,否則會議無效,因為只要少一張,復議期就是到下周二(28日)為止,委員會到那時才有排案權。

時代力量解釋,這也是為什麼去年勞基法審查時,民進黨立委陳曼麗故意表達不同意見以用掉一次復議權,就是為了閃過「復議」的可能性,加速法案推動,可見同樣運用復議手段的方式,民進黨比時代力量更熟悉。

時代力量強調,民進黨立委依造經驗法則,稱已經提出不復議同意書的人已超過可提出復議的人數,因而取消「復議權」是過度解釋,每位立法委員都是獨立行使意見的,只要在法令時間內沒有辦法提出所有的不復議同意書,就是不能排議案。

時代力量舉例,在2014年4月11日院會通過「兩岸協議監督條例」之後,內政委員會召委張慶忠即在該月14日排審,當時的民進黨黨團提出以「復議權」來作為抗議,當天公聽會後來草草結束。有案可查。

時代力量表示,徐永明目前所做的,就是在遵守立法院議事規則,行使一個立法委員的職責所在。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