獵雷艦案付款爭議 海軍再度重申總統府沒有施壓

▲海軍司令黃曙光。(資料照/記者呂烱昌攝 )
▲海軍司令黃曙光。(資料照/記者呂烱昌攝 )

記者呂烱昌/台北報導

媒體報導,軍方撥款24億元給承造獵雷艦的慶富造船公司,引發高層是否有施壓質疑。國防部今(20)日下午召開記者會釋疑,強調本案均依法依約辦理,絕對沒有受到高層施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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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軍司令部參謀長李宗孝中將表示,獵雷案預付款保證金還款保證金作業流程共分11期,慶富承造的第一艘艦105年9月27日完成第三期的「船殼脫模」後,在收到同額的還款報證金之後,海軍依約付款。他表示,依照合約達標有兩個選項,一個是依約付款,另一個是延遲付款。海軍詢問律師團後,為了避免訴訟風險,選擇依約付款。

海軍司令黃曙光強調,付款24億絕對沒有受到高層施壓,沒有人打電話來施壓,慶富老闆與兒子也曾想找他談,但是被黃曙光拒絕,海軍是本案執行單位,召開記者會是說明執行過程,絕非媒體報導國防部長馮世寬要切割,海軍覺得受委屈才召開記者會。

黃曙光說全案由他批案,他尊重媒體報導,之前依法依約延遲付款被媒體說是「坑殺廠商」、依法依約提前2個星期付款卻被說是「圖利廠商」。黃曙光說,海軍如有疏失,按照標準絕對毋枉毋縱,誰有責任都要負責任,他今天所說的話願意負有法律責任。他也強調,只提早2個星期付款給慶富,絕不是2個月。

黃曙光說,到現在仍堅持依法依約,如果提前跟慶富解約,國軍要賠償更多金額,會造成更大後遺症。他說,慶富跟銀行團借款205億,好好去做會成功,但是因為財務問題,卻今天的困擾,困擾了國軍與社會大眾。

國防部軍備局長梅家樹表示,預算書105年11月中旬由海軍司令部產製完成,純粹是承辦人員作業疏失,未依本案執行時程即時修正報告資料,復因疏於檢查,於106年3月提供立法院,絕對不是刻意要欺騙立法院。

國防部日前指出,有關獵雷艦案第三期款項之撥付係依合約規範,慶富公司於105年9月27日完成船殼脫模,經海軍審查符合合約付款要件(同額預付款還款保證及脫模查驗),應給付款項24億2,085萬元,本案均依法依約辦理,並符合預算調控支用規範,絕無不法及不當挪用。

▲獵雷艦案預付款還款保證金作業流程。(圖/記者呂烱昌攝 , 2017.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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