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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課程自106年12月11日起將辦理三梯次(每梯次2天,限額80名),規劃文物普查制度與法規介紹、文物普查方法與案例分析、辨識普查文物的形式與內涵、寺廟文物調查與保護實務、文物管理維護、文物的保存環境與預防性保存、文物普查倫理等課程。課程參與對象包括臺北市政府文物普查業務相關人員;各機關學校之主管、行政、教師、財管人員及博物館、文物館、圖書館等管理人員;臺北市地方文史團體、寺廟、教堂、宗祠管理人員,以及大專院校有關文物、藝術史及歷史等相關系所師生,更歡迎文史工作者、文物普查執行團隊及關心文物普查等各界人士,踴躍報名參與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