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判刑 總統府:傳播民主理念無罪

▲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 29 日表示,參與\ WHA,台灣沒有被排除在外的道理。(資料照/記者陳弘志攝)
▲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 29 日表示,參與\ WHA,台灣沒有被排除在外的道理。(資料照/記者陳弘志攝)

記者陳弘志/台北報導

前民進黨黨工李明哲今(28)日遭中國大陸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名判刑5年。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表示,傳播民主理念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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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重諺說,我國國民李明哲因為關心中國大陸公民社會與民主發展,分享民主自由理念,卻遭到中國大陸法院以「顛覆國家」這種罪名審判,我方無法接受,呼籲北京當局早日放人,讓李明哲儘速返台。

黃重諺表示,李明哲案嚴重傷害兩岸關係,尤其挑戰台灣人民對於民主自由的堅持與想像,令人遺憾。

李明哲今年3月由澳門入境廣東後失聯,中國大陸直到5月公布已經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逮補李明哲。9月11日中國大陸一審時,李明哲於法庭上認罪。今天湖南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宣判,李明哲被判有期徒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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