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據環保署公布的數據指出,今年通過初審的 19 案中,完成初審的時間約在 3 個月至半年不等,李應元強調,這次環評效率的提升,主要是在政策環評框架基礎上,先提列環境議題的共通要求來解決,並落實現勘盤點當地民意。
李應元指出,雖然丹麥較早發展離岸風電,不過,其環境資源也不如台灣,台灣雖起步較晚,但沒理由做不到。他並強調,希望在重大開發推動同時,送審個案該過則過,該補正者也詳列補正事項,在 3 次初審內就完成審查,以將環境影響疑慮降至最低。
為加速政策推動,環保署於周一 (27 日) 一口氣通過 7 案離岸風電初審,包括由沃旭能源主導的大彰化西北、大彰化東北、大彰化西南與大彰化東南等 4 案,以及上緯 (3708-TW) 主導的海鼎 1 號、2 號與 3 號風電計畫,7 案合計裝置容量達 4.4GW,投資額上看 5000 億元。
更多精彩內容請至 《鉅亨網》 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