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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為解決內外資差距與國內大量人頭公司炒股情況,因此提出稅改草案,研擬將企業營利事業所得稅率稅調高為 20%、但未分配保留盈餘稅則從 10% 減半為 5%。
然而,曾銘宗、費鴻泰、賴士葆等藍委強調,台灣企業有 98% 是中小企業,顯見台灣經濟量能主要是來自於中小企業,因此稅改政院版草案研擬將營利事業所得稅由現行的 17% 提高到 20%,「對中小企業是變相處罰。」
財政部回應,依照資料顯示,現在符合「中小企業發展條例」定義的中小企業約有 138 萬家,其中屬於獨資合夥的中小企業,約有 78 萬家左右,但其中有 51 萬家、約 37% 的中小企業免開統一發票,意即 37% 中小企業原本就不用繳營所稅,未來也不用繳;另外 27 萬家為需開立統一發票的獨資合夥企業,稅改後可免繳營所稅,僅須併入綜所稅計算,但這些企業仍有中小企業租稅優惠。
財政部長許虞哲強調,調高營所稅後,只有 30 萬家企業要繳稅,總繳稅金額是 262 億元;如果不調高趴數,將損失 262 億元。
財政部進一步表示,中小企業不僅可享研究發展支出投資抵減,還有員工加薪薪資費用加成減除等最多 30% 的租稅優惠。
除營所稅,許多立委也針對扣除額「加碼」,許虞哲坦言,各立委所提的各項扣除額提案,「個別來看,真的都很有道理,很難去挑戰」;但若提高標扣、薪扣、身心障礙全部採納,初估要增加 1000 多億元,對稅收將有相當影響。
不過,由於各立委意見分歧,審查法案到下午仍無共識,最後費鴻泰裁示,要求財政部試算各立委提案可能的稅損狀況,並跟各別立委溝通,稅改法案的初審將擇期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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