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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8月,一名國一升國二的女學生小美(化名)趁著暑假期間,至黃師家中上家教課,黃師再度利用女學生受其監督名義,誆稱幫女學生按摩,將手伸進其上衣內撫摸胸部,且說「發育還可以」、「下次來我可以幫你擦精油」等語騷擾女學生。
事後,小美在校內遇見黃師,產生情緒失控的情形,校方詢問之下才得知實情,並報警處理,全案曝了光。黃師在偵訊中坦承,曾有兩名國中女學生在租屋處進行家教,但卻否認有任何猥褻行為,由於小美的班導師作證,表示曾聽小美母親提起小美遭黃師猥褻一事,法官最終依猥褻幼女罪嫌判黃師1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