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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廣告小妹又以自身經驗說明,無論在任何國家,資方都須要彈性才能賺錢,也因此美國勞基法相當寬鬆,年終、特休、加班費都讓勞資雙方自行協調「瞧瞧美國廣告業,什麼福利都很差,可還是一堆熱血青年往裡面跳。因為一旦能夠證明自己的實力,勞方便可以開條件。」
反觀台灣,勞基法雖然嚴格但每個人的日子都不好過,廣告小妹說,她也認同勞資雙方自律很難,因為自律須要誘因,但在台灣誘因實在太少「資方可以給勞方錢,錢是個好東西,可台灣資方處在食物鏈底端是能賺多少錢?(尤其是不逃漏稅的企業)。錢沒有給夠,資方憑什麼跟勞方提要求?」
不少網友看完後紛紛表示「一千塊在台北一下就噴掉...」「有次前主管神秘兮兮地告訴我,老闆有幫我加薪,記得去感謝老闆,月底一看薪資條...X!才加1400是要感謝個毛啊」,也有網友說曾看過同事過世公司只包個紅包交待「死者生前為工作的鞠躬盡瘁都像沒發生一樣,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說實在,對照執政黨的官員還有雇主及壓榨員工的無良企業,想到看到都想吐」
▲廣告小妹臉書全文。(圖/翻攝自「廣告小妹」臉書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