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黃國昌稱,最近逐筆清查每個銀行提出的資料後,發現1月時,銀行團突然變更授信條件,並退還慶富集團5.5億。黃國昌指出,205億的聯貸合約是無擔保的放款,唯一的憑藉就是備償金,但慶富根本沒錢還,不知道為何銀行團把唯一的擔保憑藉,又退回給慶富集團。
黃國昌接著說,2017年1月3日,金管會在李瑞倉主持下,和慶富陳偉志開會,當時陳偉志說,慶富承造獵雷艦,因軍方付款遲延,導致資金出現缺口,希望金管會協調銀行團變更授信條件,結果金管會也幫慶富「喬」授信條件變更,聯絡主辦行第一銀行,提供的處理方式就是,「你向銀行申請,把『開狀時徵取20%』修改為『到單時徵取20%』,約可取回備償款5.4億」,讓黃國昌痛批,沒有銀行授信是這樣幹的!
黃國昌表示,最後造成的結果是,就是第一銀行備償專戶裡的錢,從2445萬歐元變成剩835萬歐元,一變更就幫慶富調出5.5億元。黃國昌痛心的說,金管會應該做的是金融監理,因為銀行放貸出去的都是股東、存戶的錢,金管會責任是要求銀行授信時,須符合金融法規相關規定,沒想到過去金管會主委曾銘宗所犯的錯誤,竟然在今年再次上演,怒批「李瑞倉忘了貪污治罪條例的規定嗎?」
黃國昌最後呼籲台北地檢署,馬上偵辦這件事情,把整件事情追查清楚,給全體國人一個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