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淑芬再槓賴清德 質疑礦業法幫亞泥開後門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表示,希望民進黨用行動證明會推出一個改革、進步的「礦業法」。(圖/NOWnews資料照)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表示,希望民進黨用行動證明會推出一個改革、進步的「礦業法」。(圖/NOWnews資料照)

記者林仕祥/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先前因《勞基法》修法和行政院長賴清德爆發舌戰,今(8)日再度槓上賴清德,砲轟行政院最新的《礦業法》草案。林淑芬說《礦業法》草案有很多條文、修辭後面都有「但是」,質疑在幫礦場開後門,「等待這麼久的《礦業法》,還是沒辦法管制破壞台灣環境的礦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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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淑芬在臉書表示,發現行政院最新的《礦業法》草案,很多正面的法律條文與修辭後面都有很多「但是」,並舉3條為例:

「從沒做過環評的礦場應該要補做環評」,後面就有「只有最近五年內平均生產量五萬公噸以上的礦業權者才需要補做環評」、「就算被認定不應開發,也不一定會被廢止礦業用地」2個「但是」,合理推測如果亞泥補辦環評未通過,也不一定會被廢止礦業用地。

礦業法納入《原基法》21條「諮商同意權的精神」,後面也有「只有修法後,進行礦權展限申請的個案才需要依《原基法》第21條辦理」、「就算未踐行《原基法》,也不會被駁回展限或廢止礦業用地」2個「但是」,所以像亞泥展限已被火速核准,現在也不需去補辦《原基法》第21條程序。

「礦業法大改革,回應社會期待」,後面有「目前所有申請展限中的個案,不必適用新法,不必遵守立院決議」這一個「但是」,甚至連「已申請之礦業申請案件尚未准駁者,適用修正施行後之規定」也不見了。因此像是「台泥」寶來石礦,這種年產量動輒百萬噸的礦場,毋須在關鍵條文適用新法。

林淑芬感嘆,等待這麼久的行政院版《礦業法》,還是沒辦法管制這些破壞台灣環境國土的礦場,未來她會在立法院繼續把關堅持,期待能將這部《礦業法》修好修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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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