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酒駕肇事前夫失控毆警 雙雙送辦

▲女酒駕肇事林姓前夫失控毆警,雙雙送辦。(圖/記者黃文博翻攝,2017.12.15)
▲女酒駕肇事林姓前夫失控毆警,雙雙送辦。(圖/記者黃文博翻攝,2017.12.15)

記者黃文博/台南報導

台南市永康分局龍潭派出所,今(15)日凌晨1點30分在永康區龍國街與龍中街口,查獲40歲藍姓女子酒後駕車肇事,酒測值0.55mg/L,涉嫌違反公共危險罪。但其40歲前夫、男子林姓男子,在現場以言語辱罵及毆打員警,涉嫌妨害公務罪及傷害罪,2人均於訊問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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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凌晨1時30分,龍潭派出所接獲110報案,在龍國街與龍中街口發生A3類車禍,巡佐鍾永輝、警員吳威遠至現場處理後,發現其中一方肇事的藍姓女子有酒駕情形,通報由警員邱國豪到場支援酒測,酒測值達0.55mg/L。

當時藍女的前夫亦到場關心,得知前妻酒後駕車並肇事,開始以不雅字眼責罵前妻,在場員警好言相勸,安撫林男情緒,但林姓男子卻更加失控,除拍打前妻車子,竟還意圖搶奪邱員的手槍,大喊「麥呼伊死」;所幸邱員反應迅速,立即閃避阻擋林男行為,並將其壓制在地,上銬逮捕。過程中,林男用三字經辱罵執勤員警,並以頭部攻擊邱姓員警,造成邱員嘴唇撕裂傷。

雖然藍女對自己的酒駕行為及前夫的暴力行為向警方致歉,但永康分局為捍衛警察執法尊嚴,針對林男的脫序行為,依法究辦、絕不寬貸,將其依妨害公務罪及傷害罪嫌送辦。 永康分局呼籲民眾,警察執法尊嚴,實不容任意踐踏,民眾如有挑戰公權力之行為,定依妨害公務罪嫌移送法辦,警察是第一線的執法者,唯有讓員警能勇於執法,才足以保護人民、打擊犯罪,並維護社會之安全與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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