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廉航託運行李要收費 男嗆「有炸彈」遭送辦

▲一名陳姓男子(中)16日下午在桃園機場向廉價航空櫃台辦理報到時,因不清楚行李重量相關規定,被問到有無攜帶危險物品時,一時情緒失控表示攜帶炸彈,隨即被依違反民航法送辦。中央社記者邱俊欽桃園機場攝106年12月16日
▲一名陳姓男子(中)16日下午在桃園機場向廉價航空櫃台辦理報到時,因不清楚行李重量相關規定,被問到有無攜帶危險物品時,一時情緒失控表示攜帶炸彈,隨即被依違反民航法送辦。中央社記者邱俊欽桃園機場攝106年12月16日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60歲陳姓男子16日下午原本要搭廉價航空到澳門旅遊,但在報到時因不知道廉航對託運行李超重得另外收費的規定,在地勤人員詢問有無攜帶危險物品時,憤而說出「有帶炸彈」,工作人員立即通報航警局處理,陳男也被帶回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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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媒體報導,陳姓男子原訂下午5時許搭乘台灣虎航IT-305班機前往澳門,但陳男第一次搭廉價航空,不清楚廉價航空對行李重量有嚴格的規定,尺寸或重量超過規定就要另外收費,陳男一時氣憤,在地勤人員詢問他行李內有無剪刀等危險物品時,竟脫口而出說「我沒有刀剪,但有帶炸彈」,工作人員不敢大意,立即通報航警局處理,陳男也被帶回調查,出國行程因而泡湯,訊後還被依違反《民用航空法》移送法辦。

航警局表示,陳男謊稱有炸彈的行為違反《民用航空法》第105條規定,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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