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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內政部長葉俊榮表示,修法對政黨捐贈給候選人的政治獻金總額做了一些限制,對於落實政黨政治、獻金公開化、透明化、合理化有很多精進,希望以後以小額捐款為主,而不是受制於少數的大筆捐款,這樣才合乎民主政治公開透明原則。
不過曾銘宗說,國民黨的黨產,被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依法清算」後,已經沒有政黨獻金給候選人,現在連薪水都發不出來,基本上這條法案國民黨「用不到了」。曾銘宗強調,反倒是民進黨執政後,有很多的政治獻金,相信以後這條法案能適用在民進黨上。
趙天麟則說,過去《政治獻金法》對於小市民或一般企業捐贈給參選人是很嚴格的,但有很大的後門,就是政黨捐給擬參選人是沒有上限的,以立委、議員選舉為例,有些政黨每次選舉就賣黨產,然後捐助給參選人,資金甚至到數千萬之譜,導致出現買票、綁樁的狀況發生。
趙天麟舉例說,國民黨過去捐給朱立倫、王如玄正、副總統參選人的政黨捐贈收入高達2億多元,民進黨捐給蔡英文、陳建仁才636萬元。就是因為政治獻金法過去沒有規定,實務上導致政黨因財力不均,無法公平競爭,競選行為流於金權政治。
趙天麟強調,《政治獻金法》修法不是針對國民黨,民進黨去年獲得1億4700多萬元捐款,已是年度「捐款王」,假如政黨獻金這個黑洞不趕快補起來,未來民進黨也會變得比其他政黨有優勢,他重申《政治獻金法》修法,是「沒有政黨之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