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花敬群說,這套機制預計明年107年上路。過去有些爭議案件延宕7、8年,甚至10年以上沒有結果,希望未來重大案件能在1年內審完。
花敬群指出,為加速重大案件的土地開發審議程序,內政部提出3大措施。第一是新增提案機關的「自評計畫機制」,未來地方政府或事業單位把案件報到內政部時,要對計畫的優缺點與可能爭議點先行評估,中央後續審議才容易聚焦。第二是專案小組審查前,內政部將建立預審機制。第三是對加速投資台灣的重大案件全程列管,每2到3個月滾動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