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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林佳龍在擔任立委時與多位委員共同提出「空污法修正案」,主張刪除環保署「會同經濟部」的規定。(圖/記者柳榮俊翻攝 , 2017.12.19)
環保署近日提出的版本也採行與2012年林佳龍立委相同的見解,主張刪除「會同經濟部」的規定,認為環保署有足夠能力判斷空品管制需求,以及實施空汙總量管制計畫的必要性;而後,環保署舉行公聽會之後,仍舊刪除「會同經濟部」的規定,但增加「會商經濟部」,亦即與經濟部研議後,由環保署決定是否訂定空汙總量管制計畫。
市府說明,林市長自立委任內就主張直接刪除「會同經濟部」規定,但對環保署提出的「會商經濟部」版本也表示支持,畢竟那只是與經濟部共同討論的程序,決定權仍在環保署;至於行政院目前傾向維持現行「會同經濟部」的規定,將使空汙總量管制計畫繼續由環保署與經濟部共同決定,空汙防制勢必持續受到經濟掛帥立場的干預,林市長並不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