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護航勞基法 時代力量轟模糊視聽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表示,勞基法修法內容並非由行政院單方面可決定。(圖/NOWnews資料照)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表示,勞基法修法內容並非由行政院單方面可決定。(圖/NOWnews資料照)

記者林仕祥/台北報導

行政院21日召開記者會,直指外界對勞基法修法有誤解,堅稱鬆綁輪班間隔、七休一,不會例外變常態。時代力量對此痛批,行政院是罔顧勞工現實困境,仍以模糊視聽的方式,回應人民對於修法的疑慮,強調輪班勞工的過勞,會讓整個台灣社會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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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表示,勞基法修法引發社會重大爭議,但行政院卻於21日召開記者會,直指外界對於此次勞基法修法有所「誤解」。

行政院主張,勞基法第34條所規範與影響的,只有採取「輪班制」且限「工作班次更換」的勞工,而且未來修法,在第34條輪班休息時間,還有第36條七休一的規範上,都會加入政府把關與勞資協商等監督機制,也就是經政府指定行業,再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才能把輪班間隔縮短為8小時,以及實施十四休二,並且30人以上的單位要送地方政府備查,因此不可能讓例外變成常態,目前對修法的疑慮多為誤解。

時代力量痛批,從台灣勞工排班、政府把關、還有勞資協商的實務經驗來說,行政院的回應,若不是離台灣勞工身處的現實太過遙遠,就是根本為了推動勞基法修法,而罔顧勞工每天現實面對的困境。

時代力量指出,以勞基法第34條輪班休息時間來說,目前在實務上,行政院所謂非輪班制人員不受影響,以及輪班制勞工只有在班次更動時會受影響,根本就是無視現實。不管是醫護人員、交通從業人員、倉儲運輸人員、保全人員以及批發零售業員工,常常因為人力不足而被排「花花班」,況且,在現行勞基法第34條「勞工工作採輪班制者,其工作班次,每周更換一次。但經勞工同意者不在此限」的規範中,只要勞工被徵得同意,只間隔休息8小時就要上班,實際上不只常見,也不違法。

其次,勞動部和行政院針對第34條輪班間隔休息時間,以及第36條鬆綁七休一,都一再主張要透過「主管機關審查」與「勞資協商」等把關機制,來避免讓例外變成常態,然而,姑且不論勞資協商能夠確實把關的說法,早已在近日包括華航工會、普來利工會、昇陽工會、遠東航空工會與美光工會等工會被打壓、幹部被解僱懲處的實際案例之前信用破產;經過主管機關把關,被納入「責任制」範圍的保全業,光是從2015年至今,就有17人過勞死。因過勞而導致傷病、失能或死亡的人數總計59人,卻仍未被排除在責任制的適用範圍外。

時代力量說,雖然民間對於本次勞基法修法已有許多質疑和異議,更提出許多反對的論述與理據,但行政院不但迄今仍未提出針對本次修法後,對台灣勞工工時、工資與過勞情況影響評估報告,仍以背離現實經驗且模糊視聽的方式,回應全國人民對於本次勞基法修法的疑慮。

時代力量強調,近日,北醫護理師在加上實習連續出勤13天後疑似過勞死、台中捷順司機在連續出勤16小時後過勞死、全聯員工在晚班接早班後疑似過勞死、陸客團大客車司機疑似連續工作46天後過勞死,甚至在今年初才發生的蝶戀花客運翻車的慘劇等教訓,都顯示輪班過勞,絕對不只是勞工個人的事,而是整個台灣社會都跟著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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