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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警表示,李女因煽動群眾、 癱瘓交通、佔據道路,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8條管束,女子遭壓制過程中高喊「你們做的事情比脫掉我的衣服還要暴力。」現場畫面曝光隱發網友議論,痛批警方「太侮辱人了!」另有一名網友也在臉書PO出女子遭壓制的照片,表示包含記者、律師都被抓上警備車,卻無人願出面說明原因,怒轟「解嚴三十年,政府依然惡劣!」
對此,警方今日舉行記者會說明,表示勞團遊行活動結束後,仍有部分民眾進行非集會抗議,警方當時依法強制命令解散,正準備將女子駕離現場時,女子卻突然脫去自身衣物,不顧現場女警勸阻又再脫去下身褲子,多名女警趕忙掩護女子,並採取權宜保護以保護約束帶遮覆女子重要部位。
同時也說明,保護約束帶多用於情緒失控或有暴力行為之對象,以包覆對方達成不受傷之目的,用途不同於一般用來當成手銬替代品使用的束帶。並強調警方於事發過程中皆有錄影、蒐證,全程並無任何違法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