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陳抗執法爭議 女遭拖衣逮律師?

▲反對勞基法修惡大遊行估計有約一萬多人到場參加。(圖/記者葉政勳攝 , 2017.12.23)
▲反對勞基法修惡大遊行估計有約一萬多人到場參加。(圖/記者葉政勳攝 , 2017.12.23)

記者陳弘志/台北報導

勞基法遊行後警方驅離民眾引發執法過當爭議,社運團體抗議警方限制民眾離去的人身自由,並涉嫌脫女性抗議者上衣羞辱並逮捕律師上車,要求行政院長賴清德、台北市長柯文哲道歉負責。不過警方表示,是女性自行脫去上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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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權促進會、婦女新知基金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經濟民主連合、台灣守護民主平台、環境法律人協會聯合發表聲明譴責警方執法過當,指控這是民進黨政府上任後「全面執政,全面倒退」。

民運團體指出,這次警察執法沒有說明法源依據,就自行限制23日深夜23:00以後現場民眾的人身自由,於長達2小時後開始實施抓捕,違反法治原則。此外,警方再次以「束帶」拘束人民,也違反《警械使用條例》,並將被捉上警備車的民眾於深夜丟包到關渡等不同偏遠地點。在現場,有不只一名女性遭警方拉扯上衣,並在當事人裸上半身的情況下,雙手被上束帶,嚴重侵害女性身體自主權及隱私權,企圖羞辱抗議者。

社運人士要求民進黨政府、行政院長賴清德、台北市長柯文哲說明這次抓捕行動的決策過程,並應道歉、懲處現場指揮官(大安分局、中正一分局長)、介壽派出所所長,並應調查抓捕過程執法手段、公布懲戒名單,並於1個月內公布執法過當警察名單(包含脫抗議者衣服的男女警)。

社會民主黨表示,警方沒有說明當時以400名優勢警力包圍最後40名群眾不得離開其包圍圈,以及強行把律師團帶上警備車的原因和法源依據。其間清華大學社會所研究生呂鴻志遭警察粗暴拉下拒馬,並被警察主動攻擊左臉與左耳流血受傷​。

台北市警局表示,勞團遊行活動結束後,仍有部分民眾持續非法集會,占據台北車站東三門前廣場,並流竄到南京西路和承德路等路口阻礙交通,因此執法驅離。其中一名18歲翁姓男子攜帶木劍企圖攻擊員警,還有一名24歲謝姓男子在行政院前以腳踹員警,兩人涉嫌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台北簡易庭裁處。這次集會遊行造成23名警員受傷,其中中正一分局李姓女警遭民眾折斷手指,送台大醫院開刀救治。至於社運團體指控警方脫女性抗議者上衣,警方強調是當事人先脫去衣服,警方見狀後以束帶拘束這名女性並事後驅離,雙方各執一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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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