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星山莊遭拆及保存事件始末 廖永來娓娓道來

▲前台中縣長廖永來(中)在摘星山莊保存事件20周年紀念記者會中,談論摘星山莊遭拆除及保存事件的始末。(圖/記者黃守作攝,2017.12.25)
▲前台中縣長廖永來(中)在摘星山莊保存事件20周年紀念記者會中,談論摘星山莊遭拆除及保存事件的始末。(圖/記者黃守作攝,2017.12.25)

記者黃守作/高雄報導

前台中縣長廖永來於今(25)日上午,在台中市定古蹟─潭子區摘星山莊所舉辦的摘星山莊保存事件20周年紀念記者會中談論摘星山莊遭拆除及保存事件的始末,認為此一事件發生後,成為國內古蹟保存、法制與活化觀念之分水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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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台中縣長廖永來表示,民國86年12月24日深夜,經台灣建築師公會票選為「台灣十大民宅之首」的台中潭子摘星山莊,在建商購地後,竟遭到無情拆除的命運,造成第一進前廳右角間、內護龍前間、右山門、右外護龍等空間的嚴重破壞,翌日,全國各大傳播媒體皆大幅報導,引發全國性關注,經當時立法委員謝啟大邀集內政部、文建會、行政院主計總處及台灣省政府、台中縣政府等相關單位極力搶救。

廖永來指出,當時他才就職上任第5天,立即召開文資審議與保存等相關會議,並於同月26日公告為台灣史上首座縣定古蹟,終為國人保留住這珍貴難得的古蹟建築群。

廖永來進一步指出,該拆除與保存事件至今整整20年,他回朔當年全台各大報的連續幾日綿密報導中提到,建商聘僱挖土機輾地、怪手鏟屋、賣屋子孫持大槌砸牆、警力現場維護,以及中央民代血淚奔波呼籲保留、護屋子孫跪地求留、文史工作者組團搶救,甚至造成現場幾度肢體衝突等。

廖永來說,所幸,全案最終以台中縣政府火速指定為古蹟,半年後,並由中央、省與地方達成協議,以按比例出資方式,開例買回摘星山莊,並著手進行各階段調查研究報告與修護事宜。

經此「搶救摘星山莊」保存事件之後,台灣社會更加廣泛地關注文化資產維護議題,同時也幾度在「經濟開發/文化保存」之間引起大規模的討論,甚至因此在古蹟審議、補償規範、修繕維護與容積率轉移等各角度上,逐漸建立觀念與完備法制與,因此,20年前的「搶救摘星山莊事件」,可說是台灣社會對於古蹟保存與文化再造的重要分水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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