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進森林護管員訓練 加強廉政倫理規範

▲在簡報中盛炳淞指出愛護、防護及保護三個面向也可以運用到森林保護工作。(圖/記者郭政隆翻拍)
▲在簡報中盛炳淞指出愛護、防護及保護三個面向也可以運用到森林保護工作。(圖/記者郭政隆翻拍)

記者郭政隆/嘉義報導

嘉義林管處為落實新進6名約僱森林護管員後續教育訓練,除了登山及工作站業務訓練外,於106年12月29日由各課室指派人員作相關業務簡介,其中政風業務由政風室主任盛炳淞親自簡報,除介紹廉政工作相關業務外,並就各護管員將來在第一線執行業務時,可能遇到有關廉政倫理規範方面的問題,應如何面對與處理,提出詳盡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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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簡報中盛炳淞也同時舉出實例表示,在105年間林管處有一位同仁拒收林農15萬元現金之賄賂,並由政風室將行賄者移送廉政署依法偵辦,且經處分確定案例,除彰顯林政人員之廉潔操守外,同時也展現政府反貪、肅貪之決心。

盛炳淞於簡報中強調,行政院賴清德院長於中央廉政委員會提示,目前政府推動廉能政策的目標有三,包括防貪、反貪與貪,賴院長建議應加上,「愛護」、「防護」及「保護」三個面向,倘能基於對公務人員的愛護,根據案例進行系統性的變革,避免類似狀況再次發生,可以達到「防護」的效果;另基於行政程序法第47條及廉政倫理規範之規定,讓公務員瞭解履行合約及保護自身應注意事項,就可以達成「保護」的作用。

盛炳淞指出,「愛護」、「防護」及「保護」三個面向,也同樣可以運用到森林保護工作,他希望各該處新進人員都能同心協力,努力提升森林保護工作,加強廉能及為民服務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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