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妻褲襪私密處破洞起疑心 人夫怒告通姦不成反被休

▲台北市一名男子見妻子褲襪近私密處破洞,懷疑妻子外遇。(示意圖/pixabay)
▲台北市一名男子見妻子褲襪近私密處破洞,懷疑妻子外遇。(示意圖/pixabay)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一對夫妻結婚近30年,但丈夫在前年時見妻子褲襪接近私密部位的地方有破洞,懷疑妻子外遇,便在她車上偷放錄音筆,結果錄到妻子與男同事的曖昧對話,讓他怒告通姦。但因罪證不足,檢方最後處分不起訴,妻子反而藉此提出離婚訴訟,士林地方法院審酌後,29日判准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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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報導,妻子指控,一家人原本感情融洽,但丈夫自前年起就懷疑她外遇,即使她不斷解釋褲襪破洞不是性行為造成的,但丈夫仍不相信,還在她車上放錄音筆,錄下她與同事間的玩笑話,而丈夫不只監控她的行蹤,還以言語傷害她,甚至對孩子說「你媽媽走入魔道」,讓她無法忍受。

妻子指出,為了維護家庭完整,自己也與該名男同事斷絕往來,也安排多次全家出遊想修補關係,但丈夫仍在前年6月搬離住家,與她分居至今,更對她提出告訴,丈夫的種種行為讓她認為婚姻難以維持,因此請求離婚。

丈夫則提出錄音檔反駁,表示錄到男同事對妻子輕浮地說「跟你聊聊出遊戀愛」、「我想出這樣」,而妻子竟回「好啊!多少我賣了...5萬!」等曖昧對話,認為妻子出軌在先,但她卻毫無悔意,至今都沒有道歉或認錯,而自己從未背叛婚姻,為了捍衛自身權益,他不同意離婚,也請法官駁回妻子的離婚訴求。

法官審酌,認為妻子與男同事之間的引逗對話的確逾越同事間正常交往分際,讓兩人婚姻出現裂痕,但丈夫竊錄對話也侵犯隱私,更隨意出言羞辱妻子,且堅持離家、提告,對婚姻裂痕擴大也有責任,考量兩人已無實質上的夫妻生活,因此判准離婚,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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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