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一年修兩次 監察院糾正行政院、勞動部

▲監察委員方萬富(左起)、陳慶財、楊美鈴3人召開記者會,糾正行政院即勞動部。(圖/林仕祥攝2018,1,3)
▲監察委員方萬富(左起)、陳慶財、楊美鈴3人召開記者會,糾正行政院即勞動部。(圖/林仕祥攝2018,1,3)

記者林仕祥/台北報導

監察院今(3)日由監察委員陳慶財、方萬富、楊美鈴3人召開記者會,直指105年勞基法修法倉促,造成「勞資政三輸局面」,不到一年又再度修法,證明已對社會造成莫大負面衝擊,因此糾正行政院及勞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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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慶財表示,105年級106年勞基法修法草案內容,影響層面深廣,自應事前審慎評估,以減少社會各界爭議,但勞動部兩度將勞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送交行政院審查時,竟僅有簡略文字概述,即輕率認定「推動實務上,對於企業用人而言,並不會有太大困難」,也沒有評估物價上漲之社會成本、對勞工及企業造成衝擊的程度,有欠周全。

陳慶財說,行政院審查勞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過程中,竟無視勞動部在溝通不足且未基於專業提出完整評估報告下,以7天作業期程在105年6月30日,完成爭議性甚高的法案審查,施行後又被外界形容造成「勞資政三輸局面」,不到一年再度修法,足以證明倉促修法的結果,已對社會造成莫大負面衝擊,有重大疏失。

此外,根據中華民國統計資料網顯示,106年9月工時較105年同月相比,工業和服務業增加14.2小時;106年1至9月與105年同期相比,工業和服務業工時增加0.25小時,行政院原先縮減勞工工時目標早已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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